| 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受江苏省南京市国家税务局的委托,就南京市国税局金汇大厦监控系统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已于2007年09月17日发布了采购公告,现就有关内容发布更正公告如下:
一、原采购公告主要信息
(一)、原采购项目名称:南京市国税局金汇大厦监控系统改造
(二)、原采购项目编号:SJC2007080247
(三)、原公告日期:2007年09月17日
(四)、原公告媒体:江苏省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二、更正信息
1、招标公告中 原“三、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修订为: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1)必须具备安防二级(含)资质或者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必须具有所投视频切换矩阵、中央CPU、地址码分配器、硬盘录像机产品的原厂授权资格。(提供原厂授权书,参考格式附后)
2、另外补充提供《南京市国税局监控室尺寸草图》和《监控室液晶屏幕墙示意图》(附后)。
三、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一)、联系人:孙卓、赵国文
(二)、联系电话:025-83286905、025-83286913
(三)、传真电话:025-83286920
(四)、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央路42号
邮政编码:210008
网址:WWW.JSZFCG.GOV.CN
四、请各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在收到此更正公告后于 前正式书面回函(传真件)我中心,逾期不回,视同收到此公告。
二○○七年九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