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各软件企业: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2000]18号文件精神,推动我省软件产业的快速发展,根据信息产业部、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国家税务总局信部联产[2000]968号文“关于印发《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及信息产业部第5号令《软件产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河南省软件行业协会初审,省信息产业厅审核,同意认定“郑州市云顶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等21个企业为软件企业(见附件1)、“云顶技工学校管理系统V1.0”等47个产品为软件产品(见附件2)。
请各有关企业接通知后,与河南省软件行业协会联系办理认定登记证书。经认定登记发证的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可按规定向税务部门申请享受有关软件产业的优惠政策。
附件1:2007年第二批软件企业名单
附件2:2007年第二批软件产品名单
二OO七年七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