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据《民主与法制时报》报道:在国内外引起广泛关注的济南爆炸案有了新进展。从权威部门获悉,8月23日上午,山东省高级法院刑庭法官来到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法院第二审判庭,进行二审后的首次开庭。原济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段义和(见图)(副省级)、原济南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陈志、济南「利达」汽修厂业主陈常兵3名被告人到庭接受审判。
法官当庭宣布了终审判决:维持原判——段义和、陈志两人死刑,陈常兵无期徒刑。根据刑诉法规定,山东省高级法院已经将案卷材料上报最高法院,案件进入死刑复核程序。
主动坦白 未见从宽
早在8月9日一审宣判时,段义和就当庭大声说:「我不服。」
据一位法官介绍,段义和不服死刑判决的原因有二:
一是他自称没有让其侄女婿陈志将其情妇柳海平杀死,而只是让他「教训一下」。陈志之所以将柳海平杀死,是为了「讨好我」,而且炸药、雷管、爆炸装置等等,都是陈志一手操办,段义和「不懂这些爆炸装置」;
二是段义和自称有自首和立功表现,而法院没有给予认定。段义和说的「自首」,是他被纪委「双规」后2小时,就坦白交代雇凶杀人的全部事实。而立功,是指段义和在「双规」阶段,交代行贿、受贿问题。
交待7人 官场翻天
据《财经》报道,由于段义和的交代,济南官场发生「大地震」:在段义和被追究的受贿罪中,169万余元受贿款分别来自7人,譬如:山东省政协研究室主任、原齐河县委书记李风臣,济南市人大环境委员会主任昝金平,济南市历下区原区委副书记李平及其妻,济南市建委主任田庄,此外还有商界人士、山东瑞境置业公司董事长刘幼华。段义和的受贿指控,还涉及济南市委常委、副市长郭作贵,段义和曾向郭作贵索贿5万元。目前,济南市人大常委会一名副主任、济南市人事局一名负责人,以及段义和女婿、济南市平阴县委宣传部长尹建海等一些官员,也被纪检部门「双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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